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时,印花税如何处理?发表时间:2022-08-25 10:42 在签订应税合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。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,如果实 际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的,如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合同金额的,不退税;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 合同金额时,要看双方是否修改合同,修改合同的,应当对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,如没 有修改合同的,则不再补缴印花税。 ———— 相关规定: 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。 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,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,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 花税票。第二十四条规定,凡多贴印花税票者,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。 《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》(国税地字[1988]25 号)规定: 7.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,是否贴花?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,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,履行完税手续。因此,不论合同是否兑 现或能否按期兑现,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。 9.某些合同履行后,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,是否补贴印花?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,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。因此,对已 履行并贴花的合同,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,一般不再补贴印花。 |